債務超限的宜蘭縣及苗栗縣政府,遭中央緩撥統籌分配稅款及補助款,財政部10日表示,宜蘭縣是因為償債進度不明確,緩撥0.84億元,而苗栗縣則是因為超出債限,緩撥2.03億元的統籌分配稅款及補助款,希望能督促地方政府執行償債計畫。 財政部國庫署表示,為強化債務管理輔導措施,已推動地方政府債務揭露及分級管理機制,並依法管制撥付超限地方政府的統籌分配稅款及補助款項。
國庫署說明,目前債務超限的宜蘭縣政府及苗栗縣政府,財政部是逐月審查其長短期債務情形,在宜蘭縣部分,都有依償債計畫執行且未超出2013年12月31日債務未償餘額,因此並未緩撥宜蘭縣政府統籌分配稅款,但因宜蘭縣今年度的償債進度未具明確,因而緩撥「地方政府統籌分配稅款短少補助」0.84億元。
苗栗縣部分,則因於2014年3月及今年3月超出2013年12月31日債務未償餘額,因此依公共債務法規定,緩撥苗栗縣政府「地方政府統籌分配稅款短少補助」1.91億元,以及部分統籌分配稅款0.12億元,合計2.03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