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教育處表示,稽查項目包括幼童車是否標示園所名稱、是否標示限乘人數;司機是否領有職業駕照、駕照是否仍為有效期間;車體有無擅自改裝變更、車輛是否完成定期檢驗等。針對違規的幼童專用車,稽查人員現場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令開單告發,同時要求業者限期改善。
為保障學童使用幼童車消費安全權益,縣府要求補習班、幼兒園及教保機構業者確實做好自主管理,對於幼童專用車各項安全設施,應隨時檢查保持正常的功能,並應嚴格禁止有超載學童及改裝車體行為,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縣府教育處長林明裕呼籲,業者應重視學童的乘車權益及生命安全,以合格車輛並依核定座位數接送孩子,民眾若發現違規載運學童的補習班、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安親班)課後接送車及幼童專用車,也請向教育處或消保官檢舉,一起守護孩童安全。如有任何消費上之爭議,可撥打全國消費者免付費服務專線「1950」,以尋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