髒話沒罵出聲不算公然侮辱?新北市一名男子被控罵髒話、比中指,涉犯公然侮辱,但檢方調閱監視器,只看到男子與控告人起爭執的部分,並沒有拍攝到2人的對話內容,或是比中指的畫面,因男子罵人時沒有出聲音,證據不足,10日裁定不起訴。
這名男子今年5月到新北地院出庭,庭訊結束後對訴訟對像比中指,又當場罵「X你娘」、「機X」、「臭機X」等髒話,氣得對方到警局控告公然侮辱罪。
檢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只看到男子與控告人起爭執的部分,並沒有拍攝到2人的對話內容,事後男子才供稱,自己是以嘴型罵人,並沒有罵出聲,也否認有比中指。
檢方認為,公然侮辱需要在公開場合,多數人見聞下才算,男子只以嘴形罵人,沒有出聲音,難以認定控告人名譽受損,因此將男子裁定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