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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聯指占公有地 救國團:依法申請承租

中央商情網/ 2015.09.10 00:00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許秩維台北10日電)台聯立法院黨團今天表示,救國團占用公有地案例有18件,主張公產管理機關應提訴訟,不應縱容救國團占用公產。救國團部說明依法申請承租並繳納租金,從未占用公有地。

台灣團結聯盟立法院黨團總召賴振昌今天召開記者會表示,除了救國團雲林縣團委會無償占用18年外,南投縣團委會至少無償占用25年以上,要求還產於民。

台聯黨團幹事長周倪安說,攤開救國團理監事名單,國民黨前副主席林澄枝、前立委朱鳳芝、甚至現任國民黨副主席黃敏惠也是理事。

救國團表示,至今尚未收到裁判書,若雲林縣政府堅持收回,救國團表示遺憾,並尊重司法判決。

救國團也指出,每遇選舉期間,部分政黨、社團、及參選人,屢透過不實錯誤資訊放話媒體,誤導閱聽大眾,對一個長期戮力於公益、服務、教育、健康的社團法人來說,實屬不公;對國家的長遠發展,也是一種無形的傷害。

救國團指出,租用公有土地有一定法定程序與條件,救國團部分租用國有地單位建物均符合國有財產法規定,依法申請承租,並繳納租金,從未占用公有地;而早年政府提供土地同意救國團興建辦公處所,救國團配合政策辦理各項青年活動,政府施政應該是延續性的,不應斷然收回土地。10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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