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護航漁船非法捕撈? 漁業署:合法作業

中央社/ 2015.09.10 00:00
(中央社記者陳政偉台北10日電)綠色和平組織指控漁業署護航漁船非法捕撈,漁業署今天指出,該艘漁船赴公海作業已取得相關授權,且綠色和平船隻未經我政府同意藉機登船檢查,已侵犯我國管轄權及國際法。

農委會漁業署在今天傍晚發出聲明指出,國際漁業組織所通過的保育管理措施,中華民國都戮力以赴遵守,決不護短及逃避國際漁業管理責任。

漁業署表示,對於綠色和平(Greenpeace)船隻未經中華民國政府同意,就藉機登上我國籍漁船檢查,已侵犯我國管轄權及違反國際法,對此漁業署表達強烈抗議。

漁業署說明,我國屏東籍順得慶888號漁船領有有效漁業執照及國外基地漁船作業證明書,是經核准赴太平洋公海作業。

漁業署說,依據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WCPFC)2013年通過的「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漁船紀錄標準規格和程序之養護與管理措施」(編號CMM 2013-03)的提報白名單程序,在5月22日向WCPFC秘書處提報該船至WCPFC白名單中,秘書處並已於同日回覆收到,依規定秘書處應將相關資料置於WCPFC漁船紀錄(白名單)。

漁業署表示,我方也提送WCPFC秘書處授權抽取該船船位資料,秘書處也回覆收到,且未反應無法監控該船的情形,因此該艘台灣漁船的船位紀錄都已在WCPFC秘書處監控下,所以是合法授權在中西太平洋作業。

針對綠色和平指稱台灣漁船涉嫌割鰭棄身及非法轉載漁獲,漁業署指出,將做進一步查證,倘查證違規屬實,將依相關漁業法規追究違規行為責任,秉持勿枉勿縱態度處理,絕不護短。

漁業署聲明,從2012年起推動一連串前瞻性鯊魚養護管理措施,包括「鯊魚鰭不離身」及魚翅輸入審查等,並建立國內港口查核機制,嚴加管理以杜絕「割鰭棄身」行為,迄今已執行港口檢查逾3000艘次,查獲違規案件都已依規定核處。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