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為抑制房價,去年七月調高「住家」但非供自住房屋的房屋稅率為百分之一點五到百分之三點六,並授權各縣市訂定實際徵收率。由於部分縣市是按持有戶數分級加重課稅,房產愈多者,稅負愈重,外界形容此為「囤房稅」。~聯合報2015年 9月10日頭版頭條
財政部為抑制房價,去年七月調高「住家」但非供自住房屋的房屋稅率為百分之一點五到百分之三點六,並授權各縣市訂定實際徵收率。由於部分縣市是按持有戶數分級加重課稅,房產愈多者,稅負愈重,外界形容此為「囤房稅」。~聯合報2015年 9月10日頭版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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