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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店:公告修正本公司更名換票基準日、新股掛牌買賣日及更名換股作業計劃。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9.09 00:00
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4/09/092.公司名稱:晶悅國際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原名稱:桃園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無6.報導內容:無7.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4年06月30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公司更名案,業經 經濟部於104年08月31日經授中字第10433694960號函核准在案,本公司名稱正式由「桃園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晶悅國際飯店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上櫃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2718」。104年08月12日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訂定換票基準日: 104年10月20日,辦理新股票換發作業。惟本作業計畫仍須經櫃買中心核准後方行實施,核准後本公司將另行公告。8.因應措施:一、更名換股計劃相關作業內容及換發程序如下:(一)公司名稱原為「桃園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晶悅國際飯店股份有限公司」。(二)本次應換發之股票,計普通股22,576,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共計新台幣225,760,000元。二、本次更名換發新股票,按「更名換票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每1股換發1股,即換發比例1:1。三、本次更名換發股票日程預定如下:(一)最後過戶日期:民國104年10月15日。(二)停止過戶期間:原股票自民國104 年10月16日至104年10月25日停止辦理股票過戶登記。(三)換票基準日:民國104年10月20日。(四)新股票上櫃及開始換發日期:自民國104年10月26日開始全面換發股票,新股票並同日上櫃買賣。另自新股票上櫃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本次換發新股票,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四、換發之程序及手續:(一)由於本公司本次更名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即屆時不再發行現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二)已過戶舊實體股票換發:請股東於換發日起持舊股票、原留印鑑、更名全面換票通知書及集保存摺封面影本至本公司股務部辦理。(三)未過戶舊實體股票換發:請股東於換發日起持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單、股票買回清單等相關證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股東印鑑卡、印鑑章及更名全面換票通知書及集保存摺封面影本至本公司股務部辦理登錄轉撥。(四)已送存於證券商開設之保管劃撥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櫃檯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免辦理其他任何手續。(五)本公司股務部聯絡方式: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85號7樓。電話:(02)2541-9977。五、其他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依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六、本計劃書由本公司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定後辦理之,本公司將於開始換發日前分函通知各股東。9.其他應敘明事項:上述作業計畫書未來經主管機關核准之內容若有所變動,本公司將另行公告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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