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大學各校自行詮釋兼任助理為「學習型助理」,有擴大定義之嫌,高教工會上午到勞動部前抗議,要求從嚴勞檢。勞動部勞動關係司上午回應說明最新勞檢結果,約有3成違法,但不便公開校名及個案內容。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專委黃琦雅指出,每個學校無法以全國統一標準,定義教學兼任助理或計畫助理的內容,在上述兩原則下,勞動部尊重各大學自治。
黃琦雅說明,勞動部已通知鼓勵所有大學應在校內成立工會、學生會代表等平台,在此平台下擬定各校制度並達成共識,勞動部也會尊重每個學校達成共識後所訂出的各項教學定義。
勞動部與教育部已於6月17日各自發布「專科以上學校兼任助理勞動權益保障指導原則」」及「專科以上學校強化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處理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