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戰後建築代表舊稅捐處,設計融合台東在地特色,兼具藝術與層次的美感,被稱為「洞洞館」,台東縣政府將它租給業者蓋飯店,使用權50年。
去年初台東縣民發起聯署,反對拆除洞洞館,未料得標業者迅速將洞洞館拆除,引起民眾譁然。
日前台東審計室提出報告,指台東縣政府將洞洞館租給業者蓋飯店的程序出現嚴重瑕疵,包括未依建築法審查建物容積率、洞洞館未完成報廢程序就拆除、招標資訊透明度不足,以及未設定地上權審議小組。
台東縣議員洪宗楷表示,當時縣政府沒有將招標資訊完全透明,因此只有「了解內情」的那一家業者投標;另外,未依規定成立土地設定地上權審議小組,證明外界流傳業者拿公有土地去向銀行貸款。
洪宗楷說,這如果不是弊案,什麼是弊案?這如果不是圖利,什麼是圖利?台東審計室主任邱玉梅表示,已經將有問題的部分移送相關單位調查處理。104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