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4/09/042.公司名稱:神腦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應為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誤植證券發行人財務報表編製準則。8.因應措施:(1)104年9月4日發布重大訊息更正。(2)已完成財務報告更補正申報作業。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