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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台:公告虹達開發投資顧問(股)公司與建台水泥(股)公司仲裁案。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9.03 00:00
第七條 第2款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聲請人:虹達開發投資顧問(股)公司(簡稱虹達)。相對人:建台水泥(股)公司(簡稱本公司)。文書案號:104仲雄聲義字第007號。2.事實發生日:104/09/03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虹達與本公司間為委託變更土地使用分區之履約事宜,衍生支付報酬之爭議,虹達聲請仲裁。4.處理過程:本公司對履約條件保持協議解決,虹達提出仲裁方式。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主張依合約處理,由於報酬並非現金支付,係以變更後土地抵付,故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不會有不良影響。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委請律師處理本案,以維本公司權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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