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自由時報和蘋果日報均報導黃景泰涉詐領議會公款等案,日前才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0年,他還涉嫌刁難甲山林「城上城」建案,並收受豪宅東方帝景作為通過建案代價。
基隆地檢署對黃景泰進行第三波起訴行動,今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甲山林董事長祝文宇及黃景泰,另涉案的甲山林總經理張境在、黃景泰的妻子陳秋伶則獲不起訴處分。
張境在表示,目前還未接獲起訴書,將與律師協商後續司法程序做答辯準備。
張境在否認甲山林贈送東方帝景大樓1戶給黃景泰做為通過「城上城」建案審核的代價,而是黃景泰當初為了小孩子便利在市區補習上課,請甲山林代找合適房屋租用,由於東方帝景當年是甲山林代銷,所以甲山林找到29樓的1戶屋主同意租給黃景泰。
但隔了1年左右,屋主打算售屋,甲山林認為新屋主不見得願意租給黃景泰,後決定以甲山林的子公司祝旺營造公司買下來,以月租新台幣3萬元轉租給黃景泰至今,並非贈送給黃景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