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文官學院蔡璧煌院長指出,國家文官學院改制以來,秉持「樹立人才發展典範,創建文官培訓標竿」發展願景,特別強調評鑑之專業性,持續與國際評鑑中心法實務規範接軌。國家文官學院也運用評鑑中心法之各種評測方式,為高階文官找出職能缺口,作為遴選、晉升、訓練或發展之客觀標準。有鑑於評鑑中心法對於場地設施之要求非常嚴格,為了追求評測作業的一致性及公平性,國家文官學院於103年起籌劃評鑑中心法專用場地,迄今歷時1年餘終於建置完成,計有個人專用教室12間與團體討論教室2間,也歡迎外界租借使用。
另外國家文官學院為推廣評鑑中心法,編印「國家文官培訓運用評鑑中心法作業指南」,提供有意導入評鑑中心法之公務機關能參照。蔡璧煌院長希望文官學院的實施經驗,對各機關在評鑑中心法之實際作業上能有所幫助,也期待我國公務部門能擴大運用評鑑中心法,進行潛力人才之遴選或晉升,將可為後續提升文官素質奠定良好基石。
訊息來源:考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