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委員會主委陳保基今年一直堅持要推動「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修正,全案進入公告前置作業期,公告後,買賣農舍必須是農民或有務農之實。值此之際,沙志一今天被媒體報導在宜蘭有豪華農舍。
沙志一上午說明,農舍是他的妻子4年前向一位老農買的,房子依規定占農地的1/10,沒有超出,池塘養魚,也是農用,未來退休與妻子、小孩共住,可能作為民宿經營之用,也種了果樹、蔬菜,作物沒有做農產銷售,是自用。
他說,關於圍牆、造景、填土等,宜蘭縣政府派員稽查,若提出任何改正要求,都會依規定執行。
他補充,關於新制將規定買賣雙方都要是農民及有務農之實,才能交易,則與他家人買入農舍是要作為退休後居住使用沒有關聯;因為沒有要賣出,沒有要透過不動產交易獲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