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光精密: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註銷庫藏股暨訂定減資基準日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0 年前
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8/312.減資緣由: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辦理註銷本公司第十一次買回公司股份逾期未轉讓予員工之股份。3.減資金額:新臺幣13,740,000元4.消除股份:1,374,000股5.減資比率:0.62%6.減資後股本:218,851,850股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及比率(減資後上市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9.前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減資基準日訂為10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