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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雄人壽:補充公告本公司公開標售新北市新莊區副都心段一小段53-1地號土地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8.27 00:00
第三十四條 第17款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新北市新莊區副都心段一小段53-1地號土地2.事實發生日:104/8/27~104/8/27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土地面積1071.10平方公尺,折合324.01坪,每坪單價:約新台幣167萬元;總價款:542,400,000元整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對象:遠雄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與公司之關係:該公司董事長為本公司董事之二親等親屬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本案採公開標售,並未選定特定交易對象前次移轉之所有人:李鍾詳、張嘉靖、王文亮、王文華、王文啟、王奕人、王奕翔、王奕森、王勝弘、王勝民、王柏鈞、王柏翰移轉價格:372,623,000元取得日期:97.08.21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非本公司利害關係人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預計處分利益:166,774,754元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第一期54,239,274元、第二期連同第一期買賣價款30%、尾款買賣價款70%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交易之決定方式:公開招標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不動產鑑價報告書決策單位: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權全處理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戴德梁行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及展碁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估價金額:638,299,700元及648,020,000元11.專業估價師姓名:專業估價師姓名:李根源及簡淑媛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94)北市估字第000079號及(102)新北估字第000088號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無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經紀人:瑞普國際物業股份有限公司經紀費用:60萬元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考量整體資金運用及提升資金運用效益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1.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04年8月27日2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04年8月27日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6.其他敘明事項:1.本公開招標於101/10/24董事會通過辦理。2.本案標售交易日期104/8/14,因利害關係人參與招標,故於104/8/27董事會通過,補充公告董事會通過日期及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3.本案已依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第四項規定須通知共有人是否行使優先承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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