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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死高中生 日月明功教主二審判13年

中央社/ 2015.08.27 00:00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27日電)震驚社會各界的日月明功案今天二審宣判,主嫌陳巧明判決有期徒刑13年,是否上訴三審將等收到判決書後再決定。

喧騰一時的日月明功案,以幫助詹姓高中生戒毒為由而致死亡,案發後日月明功負責人陳巧明、死者母親黃姓婦人及教徒等多人遭起訴判刑後,今天在台中高分院二審宣判。

二審法庭審判長邱顯祥宣判陳巧明13年徒刑、黃姓婦人4年6個月徒刑。

雖然被告陳巧明的律師楊玉珍及張慶宗都在庭上要求撤銷羈押,但二審法官認為還要評議後再決定。

至於陳巧明是否再提起上訴,楊玉珍說,將等收到判決書後再決定。10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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