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水泥桶屍案 今判決發回更審

NOWnews/
10 年前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27日上午,最高法院宣判桃園桶屍案,因為陳祐豎及鄭志偉在殺害陳文軒這部分仍有疑點尚未釐清,判決策銷發回高等法院更審,至於兩人共同遺棄屍體罪與殺人未遂部分,最高法院認為罪證確鑿,判決陳、鄭各9年6月及2年徒刑確定。而被告與被害人家屬今早皆未到庭聆聽判決。

陳文軒的母親隨後得知判決結果,不滿地表示很不服!兇手還欠家屬一句道歉,陳母強調,就是陳祐豎和鄭志偉幹的,目的是要置他兒子於死地。

發生於102年3月的桃園水泥桶屍案,凶嫌陳祐豎、鄭志偉原本一審時被判無期徒刑,二審則加重各判死刑與無期徒刑,案件上訴至最高法院於7月28日開庭,法官讓被害人陳文軒的母親與妻子表示意見,陳母當庭跪下磕頭說:「青天大老爺,替我作主!」哭訴凶嫌到現在都未道歉,更別說賠償,陳妻則表示:「希望一命還一命!」

被害人陳文軒與凶嫌陳祐豎原本是朋友,一同合作在兩岸地區販毒,他們出資5千萬元向大陸訂貨,陳文軒與大陸聯絡時,毒品皆被公安查獲,損失千萬元,而陳祐豎懷疑他只用一半的錢訂貨,另一半私吞,陳文軒否認,雙方談判多次無結果,陳祐豎因此動殺機,前年2月指使莊姓槍手槍擊陳文軒的車,被陳文軒躲過。

前年3月,陳祐豎又找人假扮刑警,穿著刑警背心到陳文軒家中搜索,搶走百萬多元之後再將陳文軒押到摩鐵痛毆,陳祐豎等人向被害家屬勒索1000萬不成,憤怒之下將陳文軒凌虐致死,然後將遺體放在鐵桶中以水泥灌入封屍,棄屍於觀音鄉水池。

7月28日最高法院開庭時,凶嫌的律師認為此案是財務糾紛,並非擄人勒贖,而且凶器至今未尋獲,仍有許多疑點,律師希望撤銷發回改判。檢方則強調凶嫌惡性重大至極,天理國法難容,無教化可能,因此判處死刑不違背比例原則或罪責相當原則,希望能維持二審原判。

今日合議庭宣判因被告殺害死者這部分尚有疑點未釐清,判決策銷發回高等法院更審,至於兩人共同遺棄屍體罪以及殺人未遂的部分,最高法院認為罪證確鑿,判決陳、鄭各9年6月及2年徒刑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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