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華冠通訊:公告本公司依證交法第43條之1第1項取得華信光電科技公司股份增加達1%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8.26 00:00
一、被取得股份公司:華信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 22,624,810股二、取得人資料:取得人:華冠通訊股份有限公司前一次公告時持股總額:3,000,000股前一次公告時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13.26%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3,265,000股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14.43%三、取得或增減之股數、日期及方式:於104年04月08日起至104年08月25日止,經由興櫃市場方式取得3,265,000股,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14.43%。四、新增或減少之共同取得人:不適用。五、取得股份之目的:為配合公司整體發展規劃,尋求獲利並分散投資風險。六、預計於一年以內再取得股份之股份數額及方式:視市場行情興櫃市場取得。七、資金來源:自有資金。八、取得股份之股權行使計畫:無。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