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34條。二、公告事項:1.股票發行人名稱:中華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本公司發行之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自103年1月27日起開始受理債券持有人申請轉換為普通股,104年第2季受理債券持有人申請轉換金額計新臺幣12億2,480萬元,每股轉換價格為新臺幣12.24元,換發普通股1億6萬5,256股。3.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上市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4.本次轉換以新股交付係採無實體方式發行,並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保管或登錄。三、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四、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