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不被領情,還有可能觸法?基隆客運一名毛姓司機去年過世,林姓同事拍下毛男屍體照,上傳同事間的LINE群組,向大家募款幫助毛家人,不料家屬卻怒告妨害秘密罪,理由是因為照片中拍到毛男私密處,但高等法院維持一審見解,判林男無罪,可上訴。
毛姓司機在去年過世,當檢察官在殯儀館驗屍時,林姓同事進入驗屍間,並用手機拍下毛男屍體,之後把照片上傳有68名同事的LINE群組,向大家證明毛男的確死亡,希望大家可以出錢出力,幫忙治喪,但他卻沒注意照片竟不慎拍到毛男下體,家屬得知後怒告妨害秘密罪。
高等法院認為,林男擅自拍攝毛男屍體照且將它上傳LINE群組,確有道德爭議,但妨害祕密罪是保障活人隱私,不包括死者,不構成妨害秘密,故判林男無罪,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