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報導,雲南省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孟力,音同猛)海縣打洛鎮政府及邊防派出所下發通知,「緬甸政府不久將頒布法令,如軍警發現盜伐國家林木,可根據緬甸法114款規定,直接開槍射擊,不必報告,也不必為射擊行為造成的結果承擔法律責任。
通知指出,希望村民相互轉告,讓村民了解出境伐木、採礦、盜運木材的危害和嚴重後果,避免對大陸邊民造成巨大風險和傷害。
報導說,打洛鎮政府工作人員證實於24日晚間收到上述消息,並要求通知各村小組。
報導指出,打洛鎮是中緬邊境重要口岸,距離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區首府134公里。
緬甸政府1月初在中緬邊境展開非法伐木清理行動,在緬甸克欽邦龜頭山等地方逮捕155名大陸伐木工人。
緬甸密支那地方政府7月22日以非法伐木為由,判150多名大陸伐木工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緬甸總統登盛(Thein Sein)7月30日簽署大赦令,這150多名陸籍伐木工被赦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