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於104年6月3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少資本新台幣1,486,790,660元整,計銷除已發行股份148,679,066股,該減少資本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7月2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24006號函核准在案;並呈奉經濟部104年7月24日經授商字第1040115034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現金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書」亦已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4年7月28日證櫃監字第1040021373號函核准在案。二、本次換發無實體新股自104年8月28日(星期五)上櫃買賣,原舊股票依規定於104年8月18日起至104年8月27日止停止在市場買賣,且自新股票上櫃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買賣交割之標的,茲將新股上櫃有關事項公告如下:1.應換發之舊股票:包括歷年已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744,135,728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7,441,357,280元。2.本次減資股數:普通股148,679,066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486,790,660元。3.減資後換發無實體新股:總數為普通股595,456,66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5,954,566,620元。4.本公司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5.新股換發後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相同。三、前項換發之新股訂於104年8月28日(星期五)開始換發,換發新股手續如下:1.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屆時將不再印製實體股票,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舊股票連同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之股票換發申請書、原留印鑑及集保存簿等,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3.已存放在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櫃買賣日統一換發,股東不需辦理任何手續換發新股票。4.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4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一段51號3樓,電話:(02)2562-1658。四、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訂於104年8月28日,以匯款方式或「禁止背書轉讓」之支票掛號郵寄各股東,匯費及郵資由股東支付,但退還股款給付額低於74元且無匯款帳號者,請攜帶「減資退還股款發放通知書(暨股款領取單)」,親臨或郵寄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領取。五、除另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