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臺北市保安大隊之統計數據,有關酒駕案件(超過0.15以上)十有八九,都是前一晚飲酒結束後,翌日早上出門遇警臨檢仍滿身酒味,殘留之酒精濃度均超過法定標準值,本次廖姓男子就是一個例子。據廖男供稱,前一晚與友人飲酒後,約於23時30分結束,即返家睡覺,不料隔日醒來,身體酒精濃度仍有殘留,致本次酒測超過法定標準值,須移送法辦。本是一番孝心要帶著媽媽至市場採買,反而讓老母親擔心受怕,在旁心急如焚。廖男知道自己將被移送法辦,一直苦求警方是否能放他一馬,但酒後駕車已是重大違規且涉及刑法公共危險罪嫌,警方只能協助安撫其母親情緒,並護送其母親返家。
警方呼籲,酒後駕車已造成許多家庭破碎,社會大眾應珍惜自身安全及尊重他人生命權,請絕對不要酒後駕車。本案因擔心媽媽出門沒人幫忙,竟冒險騎機車載媽媽出門,一旦發生事故,卻是怎麼後悔也來不及了,真的是最壞示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