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8日父親節當天,蘇迪勒颱風來襲,全台都停班停課,但是不少百貨公司卻照常營業,連帶使得從業的專櫃人員、行政人員都得冒著生命危險上班。
百貨工會籌備會20日公布一項調查,指出有高達8成8的專櫃人員被要求在颱風天出勤,但是只有1成6的人有拿到加發薪資;如果不去上班,4成5的人曾被懲處。
百貨工會籌備會發起人胡孟瑀說,他們希望勞動部對百貨業進行勞動檢查,保障勞工權益。他說:『(原音)我們覺得勞動部應該更積極進行勞動檢查,依照勞基法的規定,其實勞動部也有權力,指定颱風天為法定的休假日。』
對此,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專委黃維琛說,一旦發生天然災害,勞工的工作地、居住地或是上班經過任何一個地點已經宣布停班,依據規定,勞工可以不去上班,雇主不得處罰勞工,業者如果違規,將依法開罰新台幣2萬到30萬元。
對於百貨業的情況,勞動部21日將邀集百貨公司同業公會進行溝通,除了颱風天的出勤問題外,也包括專櫃人員被要求上班不能喝水、不能有座位等不合理問題,要求改善。
至於將颱風天指定為法定休假日,黃維琛說,勞基法適用的勞工對象相當多元,像是防災單位、醫院等無法全部適用颱風假,恐怕窒礙難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