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光鼎電子:光鼎電子(股)公司一O四年盈餘暨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及分派現金股利相關事宜公告(更新調整配股配息率) 。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8.19 00:00
壹、本公司業經104年6月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自103年度可分配盈餘中,盈餘轉增資新台幣15,923,869元(含員工紅利2,102,989元),轉增資發行新股1,642,080股(含員工紅利發行新股259,992股),每股面額10元。本項增資案經呈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4年07月15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26516號函核准在案。另自103年度盈餘提撥9,213,924元配發現金股利,每股配發現金股利0.10146907元。貳、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光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CC01020 電線及電纜製造業 。(2)CC01040 照明設備製造業。(3)CC01060 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4)CC01070 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5)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6)CC01110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7)F401010 國際貿易業。(8)IG03010 能源技術服務業。(9)ZZ99999 除許可業務,得經營非法令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原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為新臺幣2,000,000,000元整,分為2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得分次發行;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921,392,430元,分為92,139,243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四、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中和區建一路93巷1號四樓。五、公告方式: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9人,監察人3人,任期3年,連選得連任。七、訂定章程之年月日:本章程訂於民國76年9月12日訂定,最近一次修訂於民國101年6月18日。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暨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1)自103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股票紅利新台幣13,820,880元,發行新股1,382,088股,以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按每仟股無償配發15.220355股及員工紅利新台幣2,102,989元,依104年06月05日本公司收盤價8.31元並考量除權息之影響為計算基礎,發行新股259,992股,共計發行新股1,642,080股。(2)股東配發之新股不足1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逾期未拼湊或拼湊不足1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元以下捨去) ,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3)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937,813,230元整,分為93,781,32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普通股。十、增資計劃概要:為健全財務及資本結構。十一、增資股票之發行: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發放,並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74條第2項規定,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十二、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參、茲104年6月8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授權本公司董事會於104年8月7日決議及訂定配股基準日,訂定日期如下:(一)訂定除權、除息基準日為104年9月11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4年9月7日至104年9月11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因最後過戶日104年9月6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請於104年9月4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前,親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B1,電話:02-2586-5859)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以104年9月6日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二)茲訂定現金股利發放日為104年10月12日。(三)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四)本公司最近年度經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合併財務報表請股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肆、特此公告。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