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8款1.事實發生日:104/08/17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井岡山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3.與公司關係:非關係人。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4/08/17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依102/05/27之工業項目投資合同與井岡山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簽立補充協議經由銀行渠道獲得四年期4,000萬人民幣借款。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補充協議規定。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改善財務結構及充實營運資金。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改善財務結構及充實營運資金。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