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消保處日前會同衛生福利部等人員,前往大台北地區、台南市及高雄市等地採購20件食品玩具,進行品質檢驗與標示查核,結果有15件不符合「玩具商品標示基準」規定,並有4件同時違反商品檢驗法。
其中,有1件商品的玩具沒有通過物理性測試,1件產地來自匈牙利的玩偶水果糖,它所附贈的塑膠貼紙被檢出塑化劑含量超標;另有1件模型槍與QQ軟糖商品則是食品中含有不得驗出的防腐劑。衛福部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副主任王德原說:『(原音)因為糖果類的產品,它本身就不得使用防腐劑,所以使用防腐劑違反食安法第18條的規定,我們會要求業者對於產品先行下架回收,並且予以改正,如果逾期未改正的話,大概罰3萬到300萬的罰鍰。』
消保處提醒民眾,購買相關商品除了要仔細檢查商品標示,也要留意玩具及食品是否分開包裝,以免發生交叉感染現象,影響孩童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