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雇主對相關法令的認知,避免誤觸法規而遭罰,高雄市政府勞工局於8月14日舉辦「雇主聘僱外籍勞工法令說明會」,邀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科員葉宥亨主講,總計約130家業者出席。
勞工局表示,依規定雇主申請聘僱之外籍勞工,應於勞動部核准的工作地點工作,常有公司因廠房設備搬遷,或是同公司底下不同分廠接獲訂單、生產流程調整等因素,將外籍勞工從同公司的A廠調至B廠工作,且誤以為「已是合法聘僱的外勞,工作內容也屬於法定範圍內,為何仍會受罰?」勞工局指出,雇主僅可在申請核准的地點使外勞工作,如果要變更工作地點,須檢附相關文件向勞動部申請變更,否則就屬違法,如第二次再被查獲,勞動部依規定將廢止部份外勞名額。
勞工局提醒雇主,申請外籍勞工來台工作,受到「固定工作地點、固定雇主及固定工作內容」的限制,千萬別圖一時方便而違法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