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主計總處今(14)日發布2014年家庭收支調查結果,每戶可支配所得平均數為95.7萬元,較2013年增加1.6%,依每戶可支配所得高低將戶數分為5組,其中,最高20%家庭為192.0萬元,最低20%家庭每戶31.7萬元,所得差距6.05倍,已連續5年下降。
主計總處表示,2014年台灣地區全體家庭所得總額計10兆616億元,較2013年增加2.7速;每戶可支配所得平均數95.7萬元,較2013年增加1.6%,每人平均數30.4萬元,也增加3.5%。
依每戶可支配所得高低將戶數分為5組,最高20%家庭為192.0萬元,較2013年增2.0%,最低20%家庭每戶31.7萬元,增加2.5%,所得差距6.05倍,已連續5年下降,較2013年的6.08倍減少0.03倍;吉尼係數0.336,則與2013年相當。
主計長石素梅表示,如果依「每人」可支配所得重新排序後計算所得差距倍數,2014年為3.98倍,為歷年最低,較2013年的4.08倍縮減0.1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