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豐: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減資基準日(本減資基準日僅作為向經濟部申請辦理減資變更登記之用)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1 年前
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8/142.減資基準日:104/08/17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不適用4.換發股票基準日:不適用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現金減資後換發之新股其權利及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6.新股預計上市日:不適用7.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及比率(減資後上市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264,020,182股,100%8.前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於104年6月3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資新台幣293,355,750元,銷 除已發行股份29,335,575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8月11日金管證發字 第1040028828號函核准在案。(2)茲訂民國104年8月17為減資基準日,待經濟部變更登記核准並提報台灣證券交易所 減資換股計劃後,本公司再另行公告減資換股作業計畫,包含減資換發股票停止交 易期間、減資換股基準日、新股預計上市日及退還現金股款日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