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斗六警破獲二淫窟,查獲利誘及餵毒控制女子賣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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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報記者張立明/雲林縣報導】雲林縣斗六警分局數月前接獲檢舉指稱,有未成年少女遭羅姓女子(82年次)所經營之性交易應召集團誘拐、從事性交易賣淫。斗六警分局追查時發現,該應召集團與斗南鎮林姓男子(65年次)所經營以毒品控制女子賣淫之應召站,有密切聯繫,因本案情節重大斗六警分局立即組成專案小組積極展開追查偵辦。

案經報請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陳祥薇檢察官指揮偵辦及斗六警分局長余鴻恩統籌指揮後,專案小組歷經三個月之跟監埋伏及調查蒐證後,見時機成熟,始持搜索票及傳票等,兵分多路於08月12日10時許在雲林縣斗南鎮、及是日12時許,分別在斗南鎮、斗六市一舉查獲羅、林二名主嫌及魏姓(男、69年次)、鄭姓(男、74年次)二名車伕、及陳姓(64年次、苗栗縣人)、阮姓(69年次、越南籍)兩名應召女郎、及曾姓(86年次)未成年少女等,並起獲該二嫌從事性交易應召所需之用具一批(有保險套、潤滑劑、計帳單冊、聯絡手機及毒品吸食器等證物)。

全案由斗六警分局將羅、林二人及車伕等依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妨害性自主罪、妨風化等案移送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斗六警分局長余鴻恩表示,為了嚇阻色情歪風,本分局仍會採不定期、持續性發動掃蕩行動,杜絕色情;警方呼籲業者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警方將持續強力取締不法,展現掃黃決心,提供民眾更優質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