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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陞科技: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變更國內第五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之保證銀行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8.12 00:00
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8/12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樂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五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3.發行總額:上限新台幣伍億元整4.每張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整5.發行價格:按面額十足發行6.發行期間:三年7.發行利率:票面利率0%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依委任銀行之保證契約約定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轉投資購買同步網絡集團股權10.承銷方式:委託證券商以詢價圈購方式對外公開承銷11.公司債受託人:玉山銀行信託部12.承銷或代銷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13.發行保證人: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前為板信銀行)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15.簽證機構:本公司債採無實體發行,故不適用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價格及轉換辦法: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授權董 事長視金融市場狀況與主辦承銷商共同議定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17.賣回條件: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18.買回條件: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 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21.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籌資計畫有關之發行金額、發行條件、發行及轉換辦法之訂定,以及計劃所需資 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 如經主管機關指示,相關法令規則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需修訂或修正時,擬授權董 事長全權處理之。(2)為配合本次轉換公司債發行作業,擬授權本公司董事長核可並代表本公司簽屬一切有 關發行國內轉換公司債之契約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3)本次轉換公司債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發行後,擬授權董事長另訂發行日,將向中華民 國證券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櫃檯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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