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於民國104年6月12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分派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91,477,344元,每股配發金額依除息基準日民國104年8月8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計算之,每股配發新台幣0.93766893元,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二、本公司於民國104年6月12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資本公積配發現金新台幣6,005,106元,每股配發金額依除息基準日民國104年8月8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計算之,每股配發新台幣0.06155405元,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三、現金股利預計於民國104年8月25日(星期二)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四、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