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39款1.事實發生日:104/08/112.違規情形:辦理一般業務檢查時,有違反保險法令相關規定之情形3.該主管機關之處分情形:依保險法核處該公司罰鍰共計新臺幣480萬元整及糾正1次,並依證券交易法核處該公司負責人罰鍰24萬元整4.預計改善措施:依金管會裁處書辦理5.對公司營運之影響:無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