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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基:公告董事會決議配息基準日、除息停止過戶期間及現金股利發放日期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8.11 00:00
第三十四條 第31款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4/08/11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股東紅利新台幣30,132,000元4.除權(息)交易日:104/08/275.最後過戶日:104/08/30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8/31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9/048.除權(息)基準日:104/09/049.其他應敘明事項:(一)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因最後過戶日104年08月30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現場過戶日提前至民國104年08月28日下午16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松山區光復北路11巷35號地下一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4年08月30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二)本公司擬定104年9月25日以匯撥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現金股利,並委由股務代理機構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代為處理。(三)若除息基準日前實際發行流通股份變動,致實際每股股東紅利金額發生變動,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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