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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上電子:董事會決議通過與中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進行簡易合併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8.10 00:00
第二條 第11款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合併2.事實發生日:104/8/10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存續公司:松上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消滅公司:中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中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中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本公司為整合集團資源、提高營運效益及節省公司管理成本,擬依企業併購法第十九條規定進行簡易合併,並不影響股東權益。7.併購目的:為整合集團資源、提高營運效益及節省公司管理成本,擬進行簡易合併,以松上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為存續公司辦理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基於未來發展,達成整合集團資源以提高營運效益及節省公司營業成本的目標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本公司為整合集團資源、提高營運效益及節省公司管理成本,擬依企業併購法第十九條規定與中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進行簡易合併,合併不換股,並不影響股東權益,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並無影響。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本公司係合併持股100%之子公司,合併不換股,故無換股比率之適用。11.預定完成日程:預定合併基準日為中華民國104年9月30日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合併基準日後,消滅公司之資產、負債及截至合併基準日仍為有效之一切權益義務概由存續公司依法承受。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1)參與合併公司名稱:松上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參與合併公司主要營業項目:電子零組件製造業、電子材料批發業。(3)交易相對人:中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4)交易相對人之主要營業項目:電子材料批發及零售業。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不適用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不適用16.其他重要約定事:本次合併之相關事宜,除依法公告外,並依相關法規規定辦理。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18.其他敘明事項:無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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