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台中區域計畫內容 邀公民團體請進

台灣好新聞/ 2015.08.10 00:00
記者黃志政/台中報導

台中市政府調整公告台中市區域計畫草案,10日召開第3次區域計畫委員會審議計畫內容,更首次開放公民團體報名旁聽及表達意見,希望做為大台中區域發展的政策指導,讓都市及非都市土地的發展同時都更有秩序。

圖說:要抗議請進!

台中城市發展田調團及地球公民基金會10日出席在台中市政府市政大樓舉行的「台中市第3次區域計畫委員會」,並召開會前記者會,希望台中市區域計畫委員會審議情形落實資訊透明與公民參與。都發局也派員前往致意,都發局表示,歡迎民眾列席台中市區委會聽取區域計畫內容說明並發表意見,會中所提供意見將作為區委會審議的參考。

都發局表示,配合內政部102年10月17日公告的全國區域計畫及相關政策,市府於102年11月公告台中市區域計畫草案;今年再依市長林佳龍「大台中123」的政見重新調整計畫內容,並於今日召開「台中市第3次區域計畫委員會」審議計畫內容;更首次開放公民團體報名旁聽、發言表達意見。

都發局指出,此次會議主要針對前次會議,審議委員關心的計畫人口修正、強化空間發展策略、應維護農地總量、低度利用工業區、設施型使用分區劃設、都市計畫新訂擴大等計畫內容,進行檢討及補充。

台中市區域計畫於規劃階段已召開11場次公聽會;計畫草案公開展覽階段召開8場次公聽會;審議階段則已另召開6次專案小組會議及2次區委會大會,都發局希望讓市民及公民團體都能參與擬定台中市區域計畫的過程。

為使區域計畫內容廣為各界知悉,達到開放政府、全民監督的功能,此次會議審議前,都發局已將本屆審議委員名單、開會通知、簡報及歷次會議紀錄,放置於都發局網頁「主題服務-區域計畫」項下,歡迎市民及公民團體下載瀏覽。

此外,都發局說明,區委會進行程序、民眾與公民團體列席表示意見方式,將比照「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會議及會場管理要點」規定,在會議討論前民眾與公民團體可申請列席,聽取計畫內容簡報並發表意見。

至於會議進行中可否攝影、錄影或錄音,由於內政部過去都由會議主席詢問委員意見後決定;因此若民眾建議比照環評會開放錄音錄影模式,市府將協助向內政部提出修正「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會議及會場管理要點」,再供各縣市政府會議進行時有所依循。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