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欣中公司:欣中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8.10 00:00
中華民國104年8月10日(104)財發字第337號一、本公司104年6月12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盈餘分配總計新台幣8,255萬8,300元,增資發行普通股825萬5,83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7月22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27595號函核准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一)公司名稱:欣中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CE01021度量衡器製造業。2.CR01010瓦斯器材及其零件製造業。3.D201011公用煤氣業。4.E502010燃料導管安裝工程業。5.G901011第一類電信事業。6.E603130燃氣熱水器承裝業。7.JA02051度量衡器修理業。8.F113060度量衡器批發業。9.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章程訂定日期:訂立於中華民國61年2月8日。(四)本公司所在地:台中市西屯區天水中街36號。(五)公告方式: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網站。(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17人、監察人5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七)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原資本額新台幣16億5,116萬5,890元整,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分為1億6,511萬6,589股,全額發行。(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盈餘轉增資新台幣8,255萬8,300元,發行普通股825萬5,83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按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比例,每仟股配發盈餘轉增資新股50股,前項增資發行之新股不滿一股之畸零股,擬於配股除權基準日起5日內由股東自行拼湊,並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辦理登記,未拼湊之部分,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改發現金(至元為止),其股份則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 增資後發行股份總額1億7,337萬2,419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17億3,372萬4,190元。(十)本次增資用途:支應104年營運投資。(十一)股票簽證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信託部。(十二)增資股票俟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印發,屆時另行公告及分函各股東。三、茲經董事會議訂增資基準日及除權基準日為104年8月26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4年8月22日至104年8月26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4年8月21日下午四時三十分以前駕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至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二樓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電話:02-2702-3999)辦理過戶手續。四、謹將本公司最近三年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陳慧銘、林宜慧等會計師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盈餘分配表公告如後(財務報告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五、特此公告。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