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營報引述大陸國家能源局官員表示:「公眾不同意,核電站肯定不會建。」
報導說,核安全法可以彌補大陸核安全法律制度空白,如核事故損害賠償、核安全資訊公開和公眾參與等。
華東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總工程師馮建平表示,原本業界想推動原子能法,但是考慮到難度很大,所以先進行核安全法。核安全法已經列為一類立法項目,有可能在明年年底對外公布。
其中公眾參與內容包括,邀請新建核電站所在地的官員和相關人士參觀已經建好的核電站,以及加大公共網絡宣傳,這些以前是忽視的。
此外,還有環評和安全評價,都要公示徵求大眾意見。 馮建平表示,以前也都有,但是現在更加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