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娶女友就坐牢 美法官遭疑恐龍判決

TVBS/
11 年前
美國德州一名男子,因為毆打女友的前男友而吃上官司,法官審理案件時,卻提出令人匪夷所思的緩刑條件,下令男子30天內要迎娶女友,否則就得坐牢15天。男子擔憂曠職2週會被解雇,只好和女友在法院草草辦了結婚儀式。 婚姻是不少年輕女孩的憧憬,美國德州19歲的伊莉莎白也是這麼想。新娘伊莉莎白珍恩:「我願意穿上婚紗。」 她和大她1歲的男友賈斯汀,已經相戀超過1年,本來就有結婚打算,但計畫卻被一名法官打亂。新郎賈斯汀邦迪:「我跟4個姊妹一起長大,如果有男的對女生那樣說話,我可能會做同樣的事。」 今年2月,賈斯汀因為伊莉莎白的前男友,對她出言不遜,揮拳打了他2下,結果挨告,法官7月開庭提出緩刑協議,但內容竟然是,不娶女友就得坐牢15天,而且限期30天內,除此之外,賈斯汀還要接受輔導並罰寫《聖經》。 新娘父親肯尼珍恩:「憤怒,我很生氣,法官不能這樣下令要某個人結婚,我不知道該說什麼。」 新娘的父親感到相當憤怒,質疑法官裁決的合法性。憲法律師布雷克貝利:「不行,你不能命令不緩刑就結婚,即使法官能做出他認為是對某些人最好的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