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學運期間學生占領行政院,警方曾出動鎮暴警察與水車強制驅離,當時在場聲援的國中理化老師林明慧,遭警方持警棍重擊頭部流血,林明慧因此聲請國家賠償,台北地院行政訴訟庭7日下午宣判,台北市政府必須賠償林明慧30萬元。
林明慧當時被警方打得頭破血流,他事後聲請國賠,要求警政署、行政院、台北市警局、台北市政府等單位,賠償40萬元精神慰撫金,日前出庭時林明慧表示,提告不是針對警方,而是要讓下命令的人知道做錯了。
台北地院7日下午4點開行政訴訟庭,判決林明慧勝訴,台北市府必須賠償30萬元,林明慧與義務律師團成員顧立雄等人也召開記者會,感謝法官的判決,也希望台北市府不要上訴。
台北市府得知判決後表示,市長柯文哲在收到消息後,決定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