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04/08/072.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配發盈餘總額新台幣378,811,143元(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5.02元)3.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每股配發新台幣4.98180908元,現金股利總金額不變4.變更原因:因本公司員工認股權證之行使及發行員工權利新股,截至停止轉換日民國104年8月6日止,致影響本公司流通在外股數而調整,依民國104年7月29日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辦理股東配息率調整事宜。5.其他應敘明事項:(1)除權息交易日:104/08/25。(2)除權息基準日:104/08/31。(3)停止過戶期間:104/08/27~104/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