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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上電子: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實施庫藏股,買回本公司股份用以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之相關資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8.07 00:00
第二條 第35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8/06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798,123,8205.預定買回之期間:104/08/07~104/10/06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5,000,0007.買回區間價格(元):10.00~16.00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5.15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前三年內累計買回公司股份共28,793仟股,實際累計買回金額計新台幣420,016仟元。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1)第一次申請買回,實際買回2,636仟股。(2)第二次申請買回,實際買回2,189仟股。(3)第八次申請買回,實際買回5,401仟股。(4)第十四次申請買回,實際買回9,793仟股。未執行完畢原因:買回期間股價逐漸穩定。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案由: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擬實施第十五次庫藏股買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予以註銷股本案。說 明:1.買回股份之目的: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買回並銷除股份。2.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3.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新台幣1,798,123,820元。4.預定買回之期間:104年8月7日至104年10月6日。5.預定買回之數量:15,000仟股。6.買回之區間價格:每股新台幣10元至16元,但股價若跌破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公司股份。7.買回之方式:自台灣證券交易所買賣市場買回。8.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規定,擬具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書(附件一)。9.提請 討論。決 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不適用。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5.15%,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1.68%,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對至上公司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速動比率、流動比率及現金流量狀況等之影響並不重大。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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