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42款1.事實發生日:104/08/062.公司名稱:易發精機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基於業務方面及其他因素之考量,擬向財團法人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撤回股票上櫃申請案件。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所有營運活動均照常運作,此案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