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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歲輕度失能 8日起可聘外勞

中央商情網/ 2015.08.07 00:00
(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2015年8月7日電)勞動部今天表示,從8日起85歲以上長者經醫療機構評估有輕度失能,可申請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

勞動部日前修正發布「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相關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條文,放寬外籍家庭看護工申請資格。從8月8日起,85歲以上長者經醫療機構評估有輕度失能,即「巴氏量表」評估有任一項目失能,就能申請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

勞動部說明,考量85歲以上年長者,身體機能往往在短期間快速衰退,由輕度失能轉為中度或重度失能,應給予妥善預防照顧,且現行長照服務資源與人力有限,無法回應85歲以上輕度失能長者的預防照顧需要。

為了避免或延緩其進入中、重度失能期或死亡,被看護者年滿85歲以上、經醫療機構專業評估認定有輕度依賴照護需要,就可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預估約有3萬5000名長者受惠。

「台灣已邁入高齡化、少子化社會,據估計,台灣在明年的扶老比將達18%,每100名工作年齡人口需扶養18名老人,」勞動部指出,現行許多在職工作者須同時兼顧照顧長輩責任,若無適當照顧資源,將導致離職及提前退休潮。

勞動部認為,放寬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申請資格後,能有效舒緩家庭照顧者壓力,同時可促使因照顧長輩而無法外出工作或已離開職場的勞動人口重返職場,有助提升國內勞動力的運用。

至於本國照顧服務員普遍不足的問題,勞動部表示,今年有修正就業服務法將中高齡及二度就業婦女列為特定對象,由政府訂定計畫促進就業,「會持續推動相關職訓及就業獎助措施,提升本國照顧服務員就業技能,穩定就業及協助職涯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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