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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碁:本公司103年度現金增資之資金運用計畫變更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8.07 00:00
第二條 第16款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4/08/06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103/10/213.變動原因:原募資計畫中用以「支應海外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持有人執行賣回權所需資金」部分已於民國104年第2 季依預定資金運用進度執行,由於自市場買回註銷所需費用與成本較債券持有人執行賣回權為低,本公司在債券持有人執行賣回權前仍持續自市場買回與註銷,致使流通在外之海外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僅餘13,400,000美元,低於原募資時流通在外之103,800,000美元,因此截至受理期間屆滿日(民國104年7月27日)止,債券持有人行使賣回權之金額僅為新台幣459,815仟元,致原募集金額中尚有新台幣1,340,185仟元未支用。為有效運用資金,擬將未支用金額之資金運用項目由用以支應海外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持有人執行賣回權變更為充實營運資金,將可有效節省短期銀行融資之利息支出,減輕財務負擔。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變更前:1.償還銀行借款:36億。2.為支應海外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持有人執行賣回權所需資金:35.16億變更後:1.償還銀行借款:36億。2.為支應海外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持有人執行賣回權所需資金:4.60億3.充實營運資金:13.40億5.預計執行進度:1.償還銀行借款:104年第二季及第四季依計畫進度執行完畢。2.為支應海外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持有人執行賣回權所需資金:104年第三季執行完畢。3.充實營運資金:104年第三季執行完畢。6.預計完成日期:1.償還銀行借款:104年第二季及第四季依計畫進度執行完畢。2.為支應海外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持有人執行賣回權所需資金:104年第三季執行完畢。3.充實營運資金:104年第三季執行完畢。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1.償還銀行借款:若依本公司所擬償還之借款利率估算,預計104年度可節省現金利息支出21,000仟元,未來年度可節省現金利息支出72,000仟元。2.支應海外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持有人執行賣回權所需資金:若以本公司目前平均借款利率2%估算,預計104年度可節省現金利息支出新台幣3,065仟元。未來每年可節省現金利息支出約新台幣9,196仟元。3.充實營運資金:若以本公司目前平均借款利率2%估算,預計104年度可節省現金利息支出新台幣8,935仟元。未來每年可節省現金利息支出約新台幣26,804仟元。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1.為支應海外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持有人執行賣回權所需資金:與變更前相較未來每年可節省利息支出減少61,122仟元。2.償還銀行借款:與變更前相較差異數為0。3. 充實營運資金:與變更前相較未來每年可增加節省利息支出26,804仟元。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本公司保留銀行融資額度及維持穩定的週轉資金,以作為因應景氣變化之財務規劃,故本次辦理資金用途計畫變更,將原計畫未動支金額變更為充實營運資金,將有助於增加資金運用與調度之彈性及改善財務結構,長期而言,本次變更計畫對股東權益並無重大不利之影響。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該公司本次變更計畫主因該公司海外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債券持有人未執行賣回權,此情形係受到資本市場景氣等客觀環境變動所致,且該公司為有效運用資金,以期降低公司資金成本為考量重點,故其變更資金計畫之應變措施應有其必要性及合理性。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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