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科:本公司資金貸與展延案達處理準則第22條第一項第三款應公告申報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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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年前
第二條 第23款1.事實發生日:104/08/05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嘉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為百分之百間接持有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100336(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37842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7842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因業務往來關係從事資金貸與(原借款USD12000千元,本次董事會通過資金貸與展延一年,未新增借款金額)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3025978(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2743065.計息方式:依合約規定6.還款之:(1)條件:依合約規定(2)日期:自展延日起一年內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14933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1.01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