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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凱光電:公告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配發現金股利公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8.04 00:00
一、本公司業於民國104年06月26日召開之104年股東常會中決議通過103年度盈餘分配為: (一)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1,179,08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金額為新台幣 11,790,8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民國104年07月24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28238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盈餘分配現金股利,計新台幣5,895,400元。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一)公司名稱:弘凱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F106010 五金批發業 2.F106030 模具批發業 3.F113010 機械批發業 4.F113020 電器批發業 5.F113030 精密儀器批發業 6.F11305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7.F113090 交通標誌器材批發業 8.F113110 電池批發業 9.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10.F401010 國際貿易業 11.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12.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 (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計新台幣800,000,000元,股份總數計80,000,000股,目前實收資本總額計新台幣589,540,000元,目前已發行股份總數計普通股58,954,000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 (四)本公司所在地:桃園市桃園區汴洲里春日路1492號7樓 。(五)本公司設董事7人(前述董事名額中獨立董事人數2人),監察人3人,任期3年。 (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94年08月16日,最近一次修正為第十二次,修正日期為民國104年06月26日。(七)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1.盈餘轉增資新台幣11,790,8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發行1,179,080股。扣除本公司計有 14,000 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不參與除權除息後,流通在外股數計58,940,000股 ,依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經調整後盈餘每仟股無償配發20.00475股。 2.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由股東自行合併湊足壹股,其併湊不足部分,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其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3.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八)增資發行新股後股數總額及每股金額: 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601,190,800元,分為60,119,080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整。 (九)增資計劃:充實營運資金,強化財務結構。(十)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十一)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扣除本公司計有 14,000 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不參與除權除息後,流通在外股數計58,940,000股,依除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經調整後每股分配新台幣0.100023元。現金股利配發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分配未滿一元之畸零款合計數,將帳列入公司其他收入。(十二)股票過戶機構:宏遠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680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電話:02-2326-8818。(十三)增資股票之發放:本次增資發行股票俟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股票並以帳簿劃撥方式配發各股東,屆時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三、除權、除息基準日暨增資基準日: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104年08月24日為除權、除息基準日暨增資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4年08月20日至104年08月24日為股票停止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4年08月19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前親臨或掛號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680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電話:02-2326-8818),俾可享有配發股利之權利。 四、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另尚未繳交印鑑卡及身分證明文件之集保新戶股東請儘速繳交。 五、現金股利預計於104年9月10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或郵資及二代健保補充保費由股東支付,現金股利金額在新台幣50元以下者,僅郵寄通知單,請股東逕洽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人領取。 六、本公司最近二年度經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股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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