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中以來,大陸國家主席習近平的反腐做法已經使中石油及其母公司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多名高管落馬,而這一波波的反腐行動也都牽動著公司股票的市場表現。
在這起美國訴訟案中,由克雷恩(Jeffrey Klein)和艾約布(Samuel Ayoub)發起的中石油投資者指控該公司及多名高管違反美國證券法中涉及隱瞞「賄賂、政治腐敗及未披露的關聯方交易」的條例。
原告尋求對在2012年4月26日至2013年12月17日間買進的中國石油股票損失進行求償,因有關該公司被指牽涉不當行為的消息公開之後股價大跌。
但法官拉莫斯說,原告無法舉證中國石油在公司治理或財報內部控制方面有虛假陳述。他還說,沒有證據顯示被告個人當時知情或草率忽視中國石油被指控的貪腐案。